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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3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5-12   14:28     信息来源: 世界杯视频直播 字号:[ ]

 

苏财案复〔2022128

省农业农村厅:

经研究,现对奚爱国委员提出的关于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根基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省财政设有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21年,省财政统筹整合省以上资金45.35亿元,将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资金的支持内容。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各地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区域领先、全省示范的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省财政对批准建设的园区,给予每个5000万元奖补,各地可对承担建设任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补助。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成和在建的省级示范园达52个。同时,积极争取中央产业融合项目资金,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农业产业强镇56个,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专项资金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列为重要支持内容。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省级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因素法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分配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占30%权重。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质量,突出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以及农产品宣传推介等,对承担涉农项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补助。三是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并下放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自主权,各地在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实际,统筹相关资金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对涉农生产给予税收优惠。增值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从事农作物、林木的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和农产品初加工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花卉、茶等作物种植和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国家出台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三)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6年,省财政出资27亿元成立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为包括农业企业在内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缓解我省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积极支持政策性农担体系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农担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支持省农担公司开展以家庭信用为重点的担保服务,省财政实行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2021年,全省农担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仅为0.55%,综合融资成本为5.08%。截至2021年底,江苏农担公司在保户数2.5万户,在保余额175.54亿元,较2020年(130.39亿元)增长34.63%,在保放大倍数达到6.42倍。二是做大苏农贷产品贷款规模和服务覆盖面。省财政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发挥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包括农业企业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重点支持首贷户,大力发展信用贷款。针对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可追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订单、仓单、保单等担保方式。鼓励省农担公司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为苏农贷提供担保。三是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省财政落实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专项奖励等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发挥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功能,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持续扩大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四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2021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4亿元,为全省1502万户次投保主体提供风险保障1672亿元,资金效益放大倍数达70倍。我省农业保险险种扩展到67个,其中,省级以上财政给予主体保险费补贴的险种达到52个。

二、关于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的建议

(一)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财政设有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每年安排约11亿元,将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支持各地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多形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包括农业(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产业双创新农人孵化、定制村干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支持必要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师资培训、农业优秀教育资源开发、农民(农机)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等。每年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超过20万人(次)。

(二)支持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为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技推广工作,省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省以上资金专项用于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一是支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2021年,争取中央资金1.09亿元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以国家级示范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熟化一批先进技术,加快产学研多方协作的先进技术创新推广。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摹特聘农技员。二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021年,省级预算安排资金1.66亿元,围绕我省25个优势农产品产业,跨学科、跨领域集聚科技资源,系统开展全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集成示范推广,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每个体系设立1个集成创新中心、若干个技术创新团队和示范推广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综合示范推广。

(三)支持农业专业大学生培养。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尤其对报考普通高校、志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农林类专业学生,省财政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一是低学费标准。为增加农林类专业招生吸引力,我省农林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元,比普通文科专业低50%二是高保障水平。为培养高水平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加大对农林类专业学生的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将农林类学生人均财政拨款系数提高至1.6,比文科类专业高60%

下一步,省财政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世界杯视频直播

                                                            2022年5月10日

 

 联 系 人:纪晟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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