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专题专栏>助企纾困财政政策>服务事项

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7-11   16:37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享受主体】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外的他人任未年人监护的,以比执行

 

【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除政 

1.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 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 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 年度内不能变更。


【享受条件】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201841件印)有规定行。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