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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9-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7-11   16:44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享受主体】

纳税人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不增值)不过30万的2.0升以下量乘车,减收车购置

 

【享受条件】

1.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不增值)不302.0以下量乘车。

2.车,指在计、造和术特上主用于运乘其随行李(或临时品,括驾员座在内多不超9位的车。

3.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4.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 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5.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 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22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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