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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发布日期: 2022-07-12   17:16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10030025%应纳税得额20%率缴企业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300人、资 产额不5000等三条件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的季平均确定具体算公如下:

平均=(初值季末)÷2

季度均值全年季度均值和÷4

年度中开业或者终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期作为税年确定述相指标。

 

【政策依据】

 政部 税总局于进步实小微业所税优惠政的公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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