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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行业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项)

发布日期: 2022-07-05   17:27   字号:[ ]

服务事项1: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纳税人。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经办单位: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服务事项2: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市公交场站、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企业的纳税人。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经办单位: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服务事项3: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经办单位: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服务事项4:其他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范围:其他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办理类型: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其中,房产税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请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请,经核准后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县以上人民政府,省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经办单位:房产税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城镇土地使用税是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时需提供《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6号)规定的相关书面资料;申请房产税减免时需提供可证明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相关书面材料,县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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