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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

发布日期: 2022-07-06   18:02   字号:[ ]

服务事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号)执行。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责任处室: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资源和环境税处、非税收入处、省财政厅税政处。

具体经办单位: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省。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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