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3号)执行。
办理类型:自主申报。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责任处室: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资源和环境税处、非税收入处、省财政厅税政处。
具体经办单位: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
行使层级:省。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无需提供,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