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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1546 | 信息分类 | 农业处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农业处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信息名称 | (苏财农【2023】76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宿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阜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夺丰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帮助龙卷风受灾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现将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2023年度“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养殖场户修复加固受损圈舍以及购买畜禽种苗、饲料、防疫消毒等生产资料,同时支持受灾严重的农作物生产补种补苗、设施修缮加固、病虫防治、叶面喷肥等,促进农作物恢复生长,确保秋粮丰收和畜禽、蔬菜生产稳定。
两地要加快资金执行,做好救灾资金安排方案编制和资金分配下达,按照《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加强资金执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对照区域绩效指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指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2. 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
世界杯视频直播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2-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