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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经研究,现就杨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泊位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为支持连云港港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统筹下达省以上资金17.4亿元,支持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有力推动我省沿海重点港口和内河港口服务能力提升。同时,为支持打造绿色交通,省财政将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作为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领域之一,“十四五”以来,省财政下达专项资金8310万元,支持全省绿色低碳港口项目、港口污染防治、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项目等,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低碳转型综合能力。
关于代表提出的“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4#-28#泊位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改造提升工程纳入重点项目建设省级专项扶持资金或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议。我厅意见,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集装箱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可按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同等条件下,省将予以优先支持。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