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的重要举措。
自2020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以来,省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完善。一是推进任务落实。每年年初,会同省水利厅在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中下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约束性任务清单,督促市县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省财政在落实省级奖补资金的同时,督促市县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地方财力相匹配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确保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农业水价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省级奖补资金与市县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奖优罚劣,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督促市县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今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省以上资金1.9亿元,支持我省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极大缓解了地方筹资压力,为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