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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0855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互花米草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21号)、《江苏省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苏林湿〔2023〕8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互花米草治理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农林水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互花米草除治工作。
二、请收到资金后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江苏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7号)有关规定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将适时对工程进度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