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
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0888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矿地融合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1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世界杯视频直播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矿地融合试点项目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504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省级矿地融合试点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自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切实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