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干线通航里程365公里,占整个长江干线总通航里程的1/7,承担着超过长江全线70%的货运量,年进出港船舶达300万余艘次,港口吞吐量近28亿吨,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钻石航区”。同时,位于长江下游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10.2%,沿线遍布31个饮用水水源地,为3500万沿线百姓提供安全饮用水,生态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江苏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围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投入机制,为长江江苏段船舶污染防治提供财政支持保障,切实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
一、支持长江洗舱站良性运行,切实推动危化品船舶换货种“应洗必洗”。
长江干线洗舱站是实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支持下,长江江苏段目前已建成5座洗舱站(长江干流共13座),分布在南京、无锡、南通等地。根据《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卸货完毕后,应当在具备洗舱能力的洗舱站对货物处所进行清洗。但是“洗舱贵、洗舱难”一直是影响船主主动洗舱意愿和制约洗舱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降低船主负担,助推洗舱站良性运营,保障长江生态安全,2023年6月,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印发《江苏省长江水域危化品洗舱站运营补助办法(试行)》,对长江江苏段船舶洗舱站运营企业按照运营成效予以为期两年的财政奖补,助推洗舱站社会化运营机制尽早建立和良性发展。省财政采取超额累进的方式对洗舱站运营企业进行补助:对年度洗舱数量少于50艘次,按照1万元/艘次对洗舱站运营企业给予基础补助;对年度洗舱数量超过50艘次、不满100艘次的部分在基础补助上,增加2万元/艘次,超过100艘次的部分在基础补助上增加3万元/艘次。同时规定,洗舱站运营企业必须按照不低于1万元/艘次的优惠让利给船主(经船主签字确认)。通过补助资金引导,鼓励洗舱站通过技术改造、业务拓展等方式逐步降低营运成本,确保洗舱站运营奖励政策期结束后,洗舱能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健康良性运营。
二、支持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有效提高船舶尾气排放执法监测精准性。
针对长江船运部分船舶偷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油,造成尾气硫含量超标和船舶黑烟排放,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现实问题,2020年,省财政在总结江苏海事部门试点安装全国首套船舶尾气遥感监测系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投入1471万元,启动江苏省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分别在长江江苏段润扬大桥、江阴大桥等6座跨江大桥上布设15处嗅探式尾气遥测终端设备、8处光谱分析式尾气遥测终端设备、4套黑烟识别抓拍设备,并支持开发了管理平台。系统覆盖了船舶尾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黑烟抓拍等功能,已于2021年底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实时高效、快速筛查、主动跟踪、精准监测的效果,有效解决了船舶大气污染监管的难题。据统计,2022年,系统共计发出硫含量超标船舶预警2321艘次,查实预警准确率达到40%,有效提高了船舶尾气排放监管执法效率和精确率,现场执法人力、财力以及时间成本也大幅降低。配合手持式燃油含硫量快速检测设备,长江江苏段“初筛-精筛-确定”的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立体式监控网络基本形成。
三、支持建设江上“绿岛”,着力保障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内河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应当免费。为切实保障条例的实施,南京、南通、常熟等沿江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政府投资建设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船舶污染接收单位提供免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服务。为强化激励作用,省财政通过支持建设江上“绿岛”,鼓励各地积极做好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服务。“绿岛”是江苏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创新举措,作为全国唯一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江苏探索启动工业、农业、服务业三大类“绿岛”建设试点,通过配套建设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着力帮助中小市场主体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目前,“绿岛”治理模式已被写入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出台《江苏省“绿岛”项目奖补办法(试行)》,按照公益性程度,对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三类“绿岛”项目分类分档补助。其中,工业和服务业“绿岛”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20%,农业“绿岛”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40%。2022年,南京市长江水上服务区船舶污染物环保接收“绿色集装箱”作为长江上首个“绿岛”,被纳入省级“绿岛”项目库,省财政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奖励支持,按照规定,奖励资金可用于“绿岛”项目环保设施更新、运维以及与污染防治直接相关的内容。截至2023年6月底,江上“绿岛”已累计为89267艘船舶提供免费移交垃圾和污水服务,共计接收生活垃圾超过2.1万立方米、生活污水超过1.3万立方米,为船舶污染防治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做出重要贡献。(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