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苏森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1MXXC13Y
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公园路42号0218室
法定代表人:斯伟光
本机关在江苏省教育数据中心智能服务链及WEB应用防火墙项目(项目编号:JSZC-G2022-20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该项目中涉嫌提供虚假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经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安全测评中心”)调查取证后,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次受处罚情况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鉴于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后未中标,危害后果较小,且初次违法,本案中不予并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世界杯视频直播 |
202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