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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江苏米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299号南楼1层
法定代表人:王杏秀
被投诉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西寺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施炜
当事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相关供应商:南京布尔特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领智路56号2幢311室
法定代表人:仲恒平
一、投诉内容
1、招标文件关于授权代表社保证明的要求不合理;
2、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关于方案的评审因素未量化细化;
3、南京布尔特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南通康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围标串标。
二、投诉请求
1、重新招标;
2、修改招标文件关于授权代表社保证明的要求;
3、对评分标准进行量化细化。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