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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062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先行区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的通知 | ||
时 效 |
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农田退水治理模式,巩固治理成效,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先行区域农田退水治理试点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补助对象为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持续推进重点地区农业绿色发展和源头减排”涉及的徐州市沛县等8个县(市、区)、污染影响较大的盐城市东台市、大丰区等共计10个县(市、区),详见附件。补助标准为2000万元/县(市、区),补助期限两年,本次先行下达1600万元/县(市、区)。
二、本次补助政策的绩效目标是:2024年汛期(6、7、8月)前,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基本到位,2024年汛期断面水质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一年度同比明显改善,2024年及以后年度,基本实现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先行区域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直播稻改机插秧技术应用、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等农田退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地流转费、拆迁费、补贴费以及其他与农田退水污染治理不直接相关的项目。
四、各地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围绕本地区农田退水污染全过程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农田退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详见附件2,并梳理上报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的项目,上报项目经省生态环境厅审定后纳入项目库管理,补助资金原则上支持纳入项目库的项目。
五、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田退水治理工作,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补助政策到期后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各地财政部门要树立“大财政”理念,强化各领域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形成政策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六、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将围绕各地工作推进情况、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资金统筹整合情况以及典型经验做法等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剩余补助资金地区间调剂安排的参考依据,并纳入本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对各地在农田退水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省生态环境厅将进行全面总结,进行通报和推广。
附件2
农田退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一、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按照“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原则,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重点区域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充分利用农田周边现有沟渠支浜等,建立退水收集调蓄池,增设提升泵站,构建封闭循环系统。沟渠内积存的夏季栽插期首轮和次轮退水应尽量回用。要充分利用周边沟渠建设生态拦截设施,减少汛期农田溢流退水污染排放。
二、直播稻转机插秧。要准确摸清现有直播稻种植底数,分解下达乡镇、街道2024、2025年度直播稻控减目标任务,明确控减范围。加强育供秧服务保障,采用集中育秧形式,扩大育供秧面积。加强农机化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三、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编制夏季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划定秸秆离田区域,按照“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塘河渠、离林、集中堆放)原则,实现夏季秸秆全量离田利用,减少秸秆沤水污染。完善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推广“自然村有堆放点、行政村有收储站、乡镇有收储中心、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全链条收储运用模式,“五化”(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并举,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