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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023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省本级项目)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8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省本级项目)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严格按照苏财规〔2020〕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 请你们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