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026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省本级项目)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3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省本级能力建设项目)下达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苏财规〔2020〕2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请你们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