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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对沈建伦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省财政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是完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2022年,省财政出台《江苏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苏财预〔2022〕113号),转移支付资金根据省政府划定的各市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分档情况等因素测算,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2022年省财政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4亿元,其中,下达宿迁市2.66亿元。二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强化市县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我省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水环境双向生态补偿机制。2021年全省补偿断面增加到245个,实现了跨省界、市界断面、入江断面和入海控制断面等跨界水体类型全覆盖,其中,涉及宿迁市与其他市或省级的补偿断面26个。宿迁市可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县域之间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三是深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我省建立了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2021年起,补偿标准提高到35元/亩。2022年,省财政共下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2亿元,其中,宿迁市1194万元。四是支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2022年,我省申报的“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国家“山水工程”, 工程实施周期为3年,其中包括宿迁市7个子项目,截至目前,已下达7个子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04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69亿元。五是支持推广EOD模式。为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省财政率先出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奖励办法,对优秀的EOD试点项目按照800万元至1500万元进行分档奖励,鼓励各地通过真金白银投入,既确保了产业开发项目的合理收益,又实现了对环境治理项目的反哺。六是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推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一揽子奖补政策,对省内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给予贴息,对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分阶段进行奖励,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对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融资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偿。近三年,省财政累计下达宿迁市绿色金融奖补资金214万元,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宿迁市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宿迁市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支持宿迁市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联系人:贾林枫
联系电话:025-8363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