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宿豫区财政局多措并举开展绩效工作,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宿豫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参考范本)》文件,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各单位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为真正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奠定基础。二是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体系。将项目绩效审核端口前移,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使用区级财政资金300万以上的新增项目、政策和600万以上的延续性项目、政策,围绕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等6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而未开展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预算,避免因实施进度不达预期造成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三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对全区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适时跟踪监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四是实现绩效评价全面覆盖。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区级预算单位和项目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价,财政严格审核把关。尤其是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绩效和部门管理和履职成效等,不断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下一步,宿豫区财政局将聚焦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推动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为零基预算改革走实走深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