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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财政“四个强化”精准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4-11-25   11:27   字号:[ ]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立足“四个强化”,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完善财政扶持乡村振兴长效机制,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强化扶持重点。注重资金集中使用,聚焦“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突出加大粮食安全、农业科技与生态循环村项目建设、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资金投入,本年度下达镇江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进一步提升经济相对薄弱村的稳定性收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强化片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积极向上争取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补助资金1.6亿元,统筹用于句容茅山片区、扬中片区建设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同时按需针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评价及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充分运用“一卡通”系统技术优势,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力度,聚焦惠农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制定细化各类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惠农补贴资金检查工作,共抽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364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49万元,切实保障农户切身利益。

   四是强化设备提升。制定下达《镇江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及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补贴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以及报废更新购置条播机,单台最高补贴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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