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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三个坚持”推动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现有章可循

发布日期: 2024-11-28   15:14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国库处 字号:[ ]

为服务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强化财经纪律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结合省情实际,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江苏省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了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有章可循。

 

一是坚持全省“一盘棋”。我省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建立“省负总责、逐级落实”的监管模式,强化横向协同和纵向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导向。在全面落实财政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监管链条,在全国率先引入全过程监控机制,在中央事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将监控规则设置至事前、事中,减少出现支付后再退回的被动情形发生。三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监管结果作为资金分配、财政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推动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9月正式上线至10月31日,共监控中央转移支付支出191.95亿元,事前、事中预警提示16782笔、11.76亿元,其中终止支付10631笔、7.65亿元;事后预警3578笔、7.69亿元,其中退回资金87笔、126.98万元,有效发挥了事前、事中预警的防范违规支付的防火墙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在进一步夯实监控模块数据底座、完善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将省级、设区市级重点转移支付项目纳入监管范围,全力服务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持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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