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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财政:三举措提升专项资金管理质效

发布日期: 2024-12-02   15:13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专项资金运行机制,三举措保障资金安全,切实提高使用绩效。

一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细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方式,强调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偿还债务或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支出,提升资金管理的有效性。督促各单位在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申报要求和各项流程,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方案;确需变更的,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成立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且足额使用,保证项目按照进度推进。共建共享项目库信息,加强部门协作,及时跟进项目资金的来源去向,统一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拨付流程,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节约资金流转时间。

三是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梳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的原则,明确区分转移支付资金的功能定位。按规将各类上级专项资金分为指定用途专项资金和非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两大类,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的基础上,将同一财政事权内投入方向相近的非指定用途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经批准后统筹管理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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