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扬州市财政局围绕实施“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深入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总体发展思路,以真举措推动发展,以高标准促进改革,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发展。
一是整顿发力,强化监管执法,规范采购行为。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依据“问题导向、协同共治、标本兼治”的原则,采用筛选检查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扬州市15家代理机构76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查出“四类”违法违规问题7个,向财政厅报送工作进展11期、典型案例10个(其中录用案例3个),针对查出的问题已作出行政处罚1件,发出责令整改6件。
二是机制发力,健全标准体系,服务统一市场。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分散采购项目全部上云的基础之上,推动全市集中采购项目纳入“苏采云”实施。不断深化“苏采云”交易系统应用,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特殊采购项目管理等模块,实现扬州市政府采购项目“一网通办”。根据省厅统一要求,扬州市政府采购各类公示、公告信息通过“苏采云”发布,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同时采用“人工+智能”手段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及时发布各类公示、公告信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三是政策发力,助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措施,加强采购文件审核,利用信息化技术,督促采购人综合运用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价格扣除等措施,确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不低于80%。创新政策支持方式,稳步推进市级服务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运行工作,截至目前,服务商城累计交易总额达6.07亿元,入驻供应商5707家,其中98.01%为中小企业,有1954家中小企业通过平台承接政府采购业务。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今年度全市预算单位在“832平台”和鲜丰汇平台采购任务基本完成。接下来,扬州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点领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采购需求引导企业产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