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财政联合市自然资源、税务部门采取上门指导、信息共享、联合审核的方式,向江苏油田开具第一张矿业权出让收益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标志着全省首笔按收益率逐年征收的油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在扬州入库。
2023年,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出台后,扬州市财政、自然资源和税务三个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该项征收工作,确保矿业权出让收益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一是主动上门宣传指导。三部门多次上门宣传指导,让缴费单位江苏油田清楚了解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非税收入政策,明确其作为申报主体的相关责任。
二是建立联合审核制度。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应缴费额,市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分成比例,市税务部门审核确定缴费人、应缴费款等征收信息。
三是分级推送费源信息。部级发证的采矿权,统一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省级及以下发证的采矿权,由采矿权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推送费源信息。
四是建立信用约束制度。将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情况纳入矿业权实地核查重点事项,将违规申报的企业纳入信息公示“黑名单”,在矿业权出让、费款减免、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实行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