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
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1174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省本级项目)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8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二批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省本级项目)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苏财规〔2020〕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二、请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