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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1192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太湖流域涉磷企业整治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58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太湖流域涉磷企业整治提升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梳理本地区涉磷企业整治任务,及时开展涉磷企业整治、验收,推进企业总磷削减量达标,组织企业档案填报,对填报质量和验收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用好省级先行先试资金,健全完善涉磷企业“磷账本”“磷清单”信息化管理、企业特征污染物数据库管理、企业磷减排指标收储交易管理等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涉磷企业整治成效。
二、请严格按照苏财资环〔2024〕5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