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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1208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奖补办法》(苏财资环〔2023〕14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1生态保护”,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资金由项目地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的后续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及其他与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绩效提升直接相关的内容。请各地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安全缓冲区示范项目奖补办法》(苏财资环〔2023〕14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