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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1217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江苏省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财政奖补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58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太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支出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接管、小集中、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已建设施加强巡查和水质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请严格按照苏财资环〔2024〕5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