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邮财政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聚焦财会监督主责核心,持续创新财会监督机制,着力拓展财会监督深度,为高邮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完善内控体系。印发《高邮市乡镇(园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方案》,督导乡镇(园区)财政机构完成内控制度修订,推动内控制度体系实现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市直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列入核心检查内容,牢牢守住财会监督第一道防线。在汤庄镇积极开展镇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市试点工作,查“短板”,补“漏洞”,打通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新增36人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并领取执法证书,壮大执法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效率;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相关业务人员近200人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举办2期财政讲堂,专题研讨新《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聚力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地生根。
三是加强监督履责。加强对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国企改革等环节的常态化监督,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财经纪律问题、会计行业规范等重点领域开展财会监督行动,严肃财经纪律,真正让监督铁纪“长牙”“带电”“发威”。强化财会监督考核结果运用,推进人岗相适、精准监督,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绩效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