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3-02108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农业处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信息名称 | (苏财农【2023】56号)世界杯视频直播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 ||
时 效 |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水利项目实施规划和省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19222万元,其中:市县转移支付收入通过“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下达的,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收入未通过“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下达的,支出列“2120804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省本级支出列“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科目。具体项目金额、分类科目、任务清单及项目详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预算用于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湖管理与保护、骨干河道管护、水情教育、水旱灾害防御等。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为具体的项目,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清单。
二、各地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江苏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8号)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在接到市县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8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地要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农〔2020〕94号)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跟踪监控,动态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发现项目实际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纠正,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汇总表
2.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市县)
3.2023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明细表
世界杯视频直播 江苏省水利厅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