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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高邮市通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北海温州商城4#101-102商住楼
法定代表人:卜树阳
被投诉人1: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任强
被投诉人2: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曹虹萍
相关供应商:江苏文展设计营造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宏业路158号15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春旭
投诉人高邮市通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对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航务管理处”)廉政文化示范点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号:WN-23079,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本厅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请求
(一)投诉内容
1.磋商文件收费不符合规定。
2.该项目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3.代理机构服务费收费不合理。
4.项目属性确定错误。
5.该项目设定的评审因素不符合法律法规。
6.该项目评审因素中主要人员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7.该项目评审因素中企业业绩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8.项目评审因素中企业综合实力的要求不符合规定。
9.该项目合同中预付款、进度款及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符合规定。
10.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定价方式不符合规定。
11.该项目没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2.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未使用标准文本。
13.该项目未组织踏勘现场不符合规定。
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
(二)投诉请求
取消成交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二、审查情况
2023年8月22日,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晋公司”)发布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预算金额134万元。9月2日,通达公司向航务管理处、武晋公司提出质疑。9月8日,武晋公司、航务管理处向通达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及腾讯QQ发出质疑答复。9月18日,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成交供应商为江苏文展设计营造有限公司。本厅收到通达公司的投诉书予以受理。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驳回其他投诉。
(三)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该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本厅将另行处理。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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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