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围绕“两个只增不减”目标,2023年教育支出23.09亿元,2024年教育预算安排25.04亿元,教育支出逐年稳定增长,积极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保障学生就学。调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2024年义务制教育小学提高至800元每生每年,义务教育寄宿生提高至300元每生每年,提高标准后,全年财政支出增加约223万元。坚持应助尽助,确保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2024年安排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845万元。安排1628万元用于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补助、学校特色品牌创建和内涵发展经费等。
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改善教育条件。2023年丹阳市累计拨付建设资金1.24亿元,全力支持省丹中、吕叔湘中学及马相伯中学等8个学校项目建设,2024年安排3.23亿元继续支持教育工程项目。持续优化教育条件,建立城乡学校校舍维修保障机制,2024年安排1700万元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维修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安排5500万元用于污水治理、应急避难、校园校车安保、信息化更新等,为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现代化的学习场所。
三是树牢绩效理念,强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动态绩效评价,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确保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