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
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4-00555 | 信息分类 | 财政资环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信息名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1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苏财案复〔2024〕154号) | ||
时 效 |
经研究,现对周磊代表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镇村联编”构建镇村详细规划“一张图”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为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苏发〔2024〕1号)等多项文件中要求“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做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一般性村庄做到应编尽编”,“力争2024年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省财政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通过新增预算、整合涉农资金等多渠道安排,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支持。
一、关于代表提出的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村庄规划工作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的建议。为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2024年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任务,省级财政拟专项安排2亿元资金(其中2024年安排1.5亿元,2025年安排0.5亿元),对苏中、苏北及镇江等地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关于代表提出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助力村庄规划编制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决策部署,省财政通过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新增预算安排等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2024年当年预算安排28.4亿元,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工作。印发《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提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评价通过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按照3000万元/个、8000万元/个、11000万元/个三类标准进行奖补,对评价通过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按照100万元/个、300万元/个、500万元/个三类标准进行奖补。资金使用上,将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规划设计作为省级奖补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一是支持全省各地重点围绕行政村内规划发展村庄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景观塑造等内容,回应村民需求和村庄建设发展要求,提升规划编制及乡村设计质量,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二是支持每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突破镇、村边界编制规划,提升片区整体发展水平,加强用地保障、产业植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配套联动。鼓励引导各地立足环太湖地区、宁镇扬丘陵山区、里下河地区、沿海地区、黄淮平原等不同区位资源特点,围绕河湖水系、道路体系、景观廊道、重要风景名胜区周边、产业园区、文化片区等不同类型,推进规划设计一体联动、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功能配套区域统筹、景观风貌连片塑造,通过优势资源集聚,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配套共建共享,打造一批环境优美、产业兴旺、配套完善、和谐宜居的省级和美乡村片区。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县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助力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任务。
联系人:龚晓青
联系电话:025-8363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