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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财政:强化政策支持,助力“新农人”成长为“兴农人”

发布日期: 2024-07-31   09:00   字号:[ ]

   为支持农民创业就业,深化新农民培育体系建设,构建“孵化+培训+认定+政策扶持”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海安模式”。2024年,海安市安排财政资金225万元,用于扶持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推动“新农人”成长为“兴农人”。

   在“引”上拓渠道。将“海安新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纳入“海安英才” 体系,加大现代农业类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按照“海安英才”奖励标准补助;对自主创业达到一定规模,且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给予一定奖励。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项目申报、农机购置、创业审批、保险、贷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在“育”上做文章。坚持以现代农业需求为导向,强化校地合作,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创海安乡村振兴社区学院和大学生实训基地,采用“理论+实践”“线上+线下”“课堂+基地”等多形式教学模式,让更多“新农人”加速成长、脱颖而出。

   在“用”上激活力。优化用人机制,搭建广阔发展平台,激发“新农人”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农民创业孵化培育平台,目前已建成农民实训基地省级1家、南通市级2家、海安市本级2家以及农民创业孵化园12家;举办“十佳农民评选”“农民创业带头人”评比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农业人才拼搏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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