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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建立“四个机制”抓实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发布日期: 2024-08-01   14:06   字号:[ ]

   无锡市财政局充分发挥重点绩效评价效能,构建“四个机制”抓实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建立评价问题清单整改销号机制。将重点评价发现资金应收回、政策应完善、预算应调整等问题纳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定期核查销号。2023年重点评价将13个问题纳入整改清单,其中10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其余问题在期限内督促被评价单位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评价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薄弱村扶持、绿色建筑发展专项三项政策调整提供依据。在预算安排上,对于专用设备资产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取消2024年专用设备购置预算安排,评价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的项目压减预算支出。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报告共享机制。将重要绩效评价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部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决算草案附件报送市人大审查,接受人大监督。注重评价结果与审计部门共享,用作专项审计参考依据。

   四是建立评价结果公开监督机制。明确绩效评价结果要在部门门户网站和省厅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倒逼部门提高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的行动自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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