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妇联修订印发《江苏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财行〔2024〕52号),进一步加大困境妇女特殊群体救助力度,强化兜底保障责任,守牢民生底线。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着眼我省患“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困境妇女救助实际,在现有资金支持方向(“一户一策”困境妇女儿童家庭精准微关爱工作)基础上增加支持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工作,明确将我省未享受中央“两癌”救助的困境妇女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并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式和分配使用等有关管理要求。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聚焦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特殊利益,始终把最需要关爱的群体放在心上,不断完善财政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举措,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