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和决策部署,泰兴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作为,助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让财政资金成为守护城市文明与生态底色的“助推器”。
一、确保经费保障,筑牢禁放工作基础。自2021年1月1日《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市财政积极响应,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及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禁放工作,并将禁放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政策执行的延续性。2024年市财政安排禁放工作专项资金87万元,重点用于禁放政策宣传、执法巡查及基层网格化管理等领域。
二、部门协同联动,凝聚禁放工作合力。以财政资金为纽带,市财政会同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禁放工作格局。资金支持范围涵盖多维度措施:一是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全面普及禁放政策;二是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助力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按网格化管理模式组建常态化巡查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引导推动禁放工作。通过财政资金的精准滴灌,各部门协同效能显著增强,禁放工作向系统化治理转变。
三、强化绩效管理,提升政策资金效益。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背景下,积极将此类专项资金的配置使用构建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抓手的全周期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从“投入型”向“结果型”转变,实现禁放政策效果与资金使用效益的双向提升。据统计,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PM2.5浓度位列泰州市六板块第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