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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政:完善财政内控评价,强化财会内部监督

发布日期: 2025-03-06   09:49   字号:[ ]

   根据省财政厅内控工作要求和《扬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办法》规定,扬州市财政局正式启动全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总结完善内控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持续强化服务效能和内部财会监督水平。

   一是动态调整指标,健全评价机制。扬州市财政局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易行”原则,结合2023年度内控考核结果和最新内控制度要求,积极修改评价指标,在全局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式行文并印发。此次调整中评价指标共新增4项、修订4项、删去11项,同时,基于可定量评价和易于采分等因素,完善了12项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保障了内控评价的适用性。依照回避原则,制定评价分工明细表,评价指标细化到人,交叉评价,在保证了专业性的同时兼顾客观性。

   二是优化执行程序,巩固评价认识。财政内控工作是加强财会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各处室(单位)回顾一年来的内控执行情况,对应六大模块评价指标一一收集佐证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评价小组对照材料进行评价并打分。同时,本次评价工作进行了创新优化,采取佐证材料电子化,方便资料有序收集以及后期交叉评价,强化评价可操作性,确保评价工作高效落实。评价程序采取赋分制,延续去年的处室(单位)自评、综合互评、总结完善三阶段流程,明确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限,对延期未完成的处室(单位)予以扣分处理,切实增强了处室(单位)对内控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执行能力。

   三是立足结果导向,强化评价运用。一方面,扬州市财政局汇总和核验评价结果,形成各处室(单位)的内控评价最终得分和内控评价总体报告。整体评价结果良好,个别非原则性问题下发提醒后,相关处室及时进行了整改。另一方面,抓好结果运用,将内控评价结果作为重要指标项,纳入局年度处室绩效综合考评,为局内评先评优提供重要依据,也为县市区内控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和支持。

   内控工作,做在日常,抓在经常。今年,扬州市财政局将开展处室(单位)指标平时抽样评价工作,积极促进内控评价同日常工作深度融合,评价结果同制度完善有机衔接,有力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坚强有力的财会内部监督护航2025年扬州财政系统创新实干、接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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