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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5-00173 | 信息分类 | 财政综合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4年如东县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水淹区围堰工程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 ||
时 效 |
苏财综〔2025〕14号
如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同意2024年如东县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水淹区围堰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的请示》(东财示〔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江苏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苏财综〔2018〕13号),该项目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19.5064公顷,应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1462.98万元。根据《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海域使用金免缴条件,同意免缴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海域使用金1462.98万元。
该项目在用海期限内如发生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或者经批准改变海域用途或者用海性质的,海域使用权受让人或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履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和报批手续。
此复。
世界杯视频直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