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市县动态

扬州财政出台《扬州市2025年度制造业项目贷款加力贴息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5-12   16:32   字号:[ ]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加力扩围实施“两新”“两重”政策要求,更大力度推动扬州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加大财政贴息政策普惠力度,市财政制定出台了《扬州市2025年度制造业项目贷款加力贴息政策》。

   此项贴息政策首次采用财政贴息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根据落实《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中关于“科技产业政策更多以财政贴息方式优化资金分配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的相关要求,同时也是工信专项资金的一次重大改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贴息对象

   实施经市工信局认定的在建市级制造业重点项目的企业。

   二、贴息内容

   贴息对象与银行签订1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市财政最高给予1个点贴息补助,如贷款时间不足1年,实际贴息补助比例为1%(实际贷款月数/12),如贷款时间1年及以上,实际贴息补助比例为1%,总贴息额不超过30万元,贷款获得的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支出利息。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扬州“易申报”系统“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模块,据实填报项目贷款信息。贷款发生满一年后,企业及时将还贷信息和贷款使用情况填报至“易申报”系统汇总备查。申报项目先报先得,贴完截止,政策实施期满或贴息资金用完后,系统自动关闭申报渠道。

   四、其他要求

   一是贴息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及贷款发放时间均须在政策实施期2025年1月1日后,企业必须按合同上规定时间偿还贷款,不得提前还款。

   二是同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市级财政支持的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仍可申报市级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项目补助。

   三是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只可享受一次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