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
省交通运输厅:
经研究,现就单江红代表“关于加快‘水运江苏’建设,实现全省干线航道全覆盖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内河水运具有运能大、边际成本低、环境友好等优势,对促进运输结构调整、降低物流成本、发展社会经济、推动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为发挥我省水运优势,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内河航道建设。2024年,下达连云港市省以上航道建设补助资金1.6亿元,支持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等项目建设,有力支撑航道稳定畅通。
关于代表提出的“省里对东海段8.5公里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补助标准……为宿连航道东海支线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撑”建议,我厅意见:《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20〕14号)明确,市县承担除省干线航道外的其他内河航道及其相关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职责。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宿连航道东海支线未列入省干线航道网,建议你厅对宿连航道东海支线纳入省干线航道网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如该项目列入省干线航道网,省财政将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