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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13   16:48     字号:[ ]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包括绿色农业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农业保险提质扩面增效,服务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2024年,全省包括绿色农业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实现83.56亿元,为522.41万户次农户提供保险保障2,041.95亿元。赔款支出72.17亿元,简单赔付率达86.37%。其中,森林保险投保319.73万亩,保费收入实现0.67亿元,提供保险保障49.16亿元。赔款支出0.41亿元,简单赔付率60.8%。从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三个主要指标看,截至2024年底,全省农业保险实现深度1.46%(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密度1,176元/人(保费/农业从业人口)、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91%(投保面积/播种面积),明显高于国家要求的1%、500元/人、70%。农业保险对第一产业贡献突出,农民参保程度较高,保险覆盖面较广。

一、关于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议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聚焦绿色农业保险发展要求,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深入开展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以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为着力点,多次召开有关部门、承保机构和专家参与的座谈会,纵向考虑我省历史十年承保理赔情况,横向比较山东、江西、安徽等周边省份情况,认真参照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稻谷、小麦、玉米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2020版)》,形成《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和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创新》调研成果,为完善农业保险风险评估机制、实现农业保险精准化管理做好理论支撑。二是建立农业保险精准定价机制。在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省三大粮食作物生产风险区域特点,遵循农业保险精算原理和“保本微利”原则,研究制定三大粮食作物种植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风险区划并相应调整费率,实现全省统一风险区到划分高、中、低三类风险区的转变,改变农业保险“一省一费率”格局。水稻保险费率由3.5%调整至2%~3.5%不等,小麦保险费率由4%调整至2.6%~4%不等,玉米保险费率由5.5%调整至3%~5.9%不等,较之前有升有降、更加精准。三是建立省级农业保险综合信息平台。推动江苏省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整合承保机构3年来的农业保险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掌握参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情况,为农业保险的风险评估、费率优化、条款设计等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支持。

二、关于加强宣传与教育的建议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绿色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多层次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户的风险意识。一是持续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定期做好绿色农业保险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成效宣传工作,扎实促进宣传常态化开展,2024年在国家和省级媒体上发布农业保险新闻宣传稿件92篇次,强化绿色农业保险的普惠效应,充分扩大绿色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二是集中开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各地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金融监管、林业等部门和承保机构集中开展绿色农业保险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印制15,000份宣传海报、3,000份政策汇编手册等宣传材料发放至农村、农户手中。三是深入实地开展培训教育。支持鼓励各地与承保机构加强联动配合,深入田间地头,近距离宣讲绿色农业保险政策、解读绿色农业保险条款。35家单位设立宣传点或巡回宣传车,面对面讲解农业保险政策案例,40家单位组织座谈、培训,6家单位举办知识问答活动,提高农户对绿色农业保险的理解程度和风险意识。

三、关于优化保险产品设计的建议

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绿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拓宽绿色农业保险服务领域。一是扩大绿色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针对绿色农业的多样性,为扩大绿色农业保险保障覆盖面,我省构建了以主要大宗农产品保险为主、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为辅、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业保险发展格局,形成了多层次、差异化、多品种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截至目前,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险种超过100个,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贴险种58个,支持各地为森林、蔬果等品种提供风险保障。同时,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加重问题,推动将“野生动物毁损”保险责任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绿色农业保险的风险覆盖面。二是不断丰富绿色农业保险产品供给。近年来,在公益林综合保险、森林火灾险、苗木花卉险等常规险种基础上,围绕满足绿色农业保障需求,鼓励承保机构积极开展苗木气象指数、茶树种植、林业碳汇价值保险、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林木管护成本损失保险、滩涂湿地碳汇价值保险、林木植被固碳价值保险等创新绿色险种。截至2024年,支持全省创新商业性险种达257个,其中,森林险产品达30个。研究制定《江苏省农业保险创新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具有首创性、高效性、先进性和惠民性特点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给予承保机构在特定区域内三年独家经营权,引导承保机构加大创新投入。近三年确定了露地苗木气象指数、桑树种植等20个创新险种。三是发挥农业保险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推广应用全省保处联动信息系统,实现保险理赔信息与养殖、防疫、检疫、无害化处理等信息共享,定期核查保处联动信息系统内无害化处理数据和保险理赔数据,实现理赔便捷化精细化。支持我省如东县、海安市、泰兴市、邳州市、南通市海门区等5个县(市、区)入选全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县,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动物防疫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督促承保机构严格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规定,及时、足额规范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同时,督促承保机构购买再保险,科学管理大灾风险,在农业受灾严重、理赔大、亏损多时,按规定统筹使用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或通过再保险进行大灾风险转移,防范化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重要作用。

四、关于推进数字化转型,简化理赔流程的建议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农业保险支农惠农政策导向,持续督促承保机构规范理赔,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科技赋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要求承保机构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和智能化管理方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构建“线上+线下”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推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工具,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优化查勘定损方式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2024年,全省主要承保机构配备无人机等各类查勘工具超过786台(套),通过手机APP验标超22万单保单。二是推进精准承保精准理赔。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承保理赔提高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水平的通知》(苏农险〔2024〕10号),督促承保机构加强承保信息、理赔工作和保险产品管理,科学高效开展承保验标工作,规范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理赔等环节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水平。三是探索建立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关于加强气象信息共享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苏农险〔2024〕11号),探索“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模式,推动各地、各承保机构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合作,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发挥气象数据在农业保险“灾前-灾中-灾后”各环节的支撑作用。如苏州市建立风险减量科技站等农情监测站点,为设施大棚、渔塘等高效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备。2024年,全省主要承保机构农业保险费用投入约7.3亿元,同比增长14%。

五、关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建议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强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为绿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研究制定《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号),明确对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等8大类实施差别化的补贴政策,支持包括绿色农业保险在内的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其中,对于主要种植业,在中央财政给予35%保费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险种分别补贴25%~30%;对于主要养殖业,在中央财政给予40%保费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地区分别补贴10%~30%;对于森林,在中央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40%。同时,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农业设施保险给予保费奖补。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提供农牧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可以享受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缓解了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经营风险。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稳步提升绿色农业保险服务效能,助力绿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一是加大绿色农业保险的政策研究和宣传力度。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绿色农业保险,对我省绿色农业保险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提出有利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建议。丰富宣传培训方式方法,积极运用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绿色农业保险科普力度,提高农户和经营主体对绿色农业保险的认知,增强其保险意识和参与度。二是持续扩大绿色农业保险保障范畴。坚持惠民利农导向,发挥政策性绿色农业保险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承保机构加大商业性绿色农业保险创新力度,结合地区特色和农户需求先行先试,增加小众、多元的绿色农业保险产品供给,满足农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绿色风险保障需求。三是持续完善农业保险风险评估机制。积极运用农业保险信息化平台,结合农户受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场需求、历史赔付和生产成本变动等因素,开展风险测算、实地调研、数据管理等工作,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支持的精准性。发挥部门主导作用,强化科学论证和效果跟踪,形成农业保险风险评估、精算定价、政策动态调整的管理闭环。四是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研究拟订《江苏省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行动方案》,要求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原则上实施省级集中核赔,及时开展查勘工作,统一全省农业大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数据信息共享,鼓励气象部门与承保机构密切沟通协作,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等数据,为承保机构在产品设计、保险理赔、风险减量等服务方面提供支持。鼓励探索“农业保险+”模式,支持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气象指数类农业保险开发应用,发挥保险服务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融资增信等作用。五是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制定江苏省财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方向要求。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本地区农业发展、农户和财力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优化本地区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发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支持政策,适时将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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