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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6-13   17:16     字号:[ ]

徐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的支持配合下,省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持续推动农机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保障农机生产安全。2024年,全省农机保险保费规模6,668.27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资金占60%左右,农机户仅需自缴40%右,为全省近14万户次农机户15万台农机具提供超过500亿元的风险保障。

一、关于调整保险额度、完善保险条款的建议

近期,省财政厅已会同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就我省农业机械发展情况开展深入调研,了解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农机作业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农户对保险额度的期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讨相关农机保险条款,拟依据新分类标准修订条款,按照2018年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研究对农机保险条款中的农机分类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条款与实际农机分类相一致,为投保和理赔提供准确依据。密切关注机动车保险,确保农机保险条款与相关政策法规保持一致。梳理我省农业机械总体种类和数量、投保情况,综合考虑随着制造业技术提升、农业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用、大规模设备报废更新等情况导致农业机械种类和数量预计将发生的变化,结合财力状况多维度做好资金测算工作。进一步研究优化农机保险参保种类,合理确定保障范围,科学厘定保费额度和费率,规范操作流程,细化不同类型农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等内容,减少条款歧义和纠纷。

二、关于创新保险产品、优化保险服务的建议

一是支持鼓励承保机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江苏省农业保险创新产品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苏农险〔2021〕7号),强化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等方面的首创性、高效性、先进性和惠民性,引导承保机构创新开发设计商业性农机险种,为农机户提供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服务,稳步均衡各地农机保险的发展水平。二是督促承保机构优化保险服务。研究制定加强精准承保理赔提高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水平工作意见,要求并督促承保机构加强承保信息、理赔工作和保险产品管理,科学高效开展承保验标工作,规范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理赔等环节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提高农业保险规范管理水平。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事故联合调查工作,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部门联合承保机构成立农机事故救援和损失理赔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认定和定损理赔工作,做好信息互通和农机事故统计分析。优化考核机制,印发《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评价暂行办法》(苏农险〔2022〕3号),在支持承保机构工作的同时,将政策性农机保险纳入对承保机构的服务评价范围,督促承保机构为农机户提供多层次、高保障的保险服务。三是推动加强政策落地提高投保理赔便利性督促各地和承保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多种途径宣传农机保险政策。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结合农机免费实地检验,联合承保机构共同开展送检下乡、送保险到户活动,方便农民投保。利用农机安全监管会议、安全生产培训、农机技能教育等,加强对基层农机人员保险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帮助承保机构快速准确理赔。

三、关于加大政策支持的建议

2008年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印发《江苏省农机保险试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外金〔200831号),明确各级财政为投保农机保险的农机户提供不低于保费总额50%的补贴。2020年,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财金〔202051号),明确提出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逐步将农业机械、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农机保险的发展路径和方向。2022年印发的《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号)明确对拖拉机交强险、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粮食烘干机保险等农机险种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补贴保费的20%30%50%,切实减轻农机户保费支出负担,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同时,在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如对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取消营业税、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等。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动完善农机保险制度,稳步提升农机保险服务效能。一是继续推动优化农机保险相关条款、保额和费率,提高农机保险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省财政厅将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结合我省农业机械发展情况,完善农业保险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有序调整农机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条款,适应现代农机产业发展,为农机户生产安全“保驾护航”。二是指导承保机构规范展业运营,提高农机保险服务质量。省财政厅将会同金融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拟订《江苏省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行动方案》,督促承保机构严格落实承保理赔的各项规定,加强农机保险规范化展业经营,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优化农机保险查勘定损机制,防止骗保、骗赔、惜赔、慢赔,切实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投保户合法权益。加大农机保险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农机保险政策知晓度。结合送检下乡、实地检验,鼓励承保机构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办理农机保险。提高事故查勘效率,指导承保机构合理定损、理赔,加大保险纠纷协调,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引导创新,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省财政厅将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地区特色和农机户需求先行先试,加大农机保险创新力度和农机保险产品供给,引导承保机构开发新兴的、保障额度较高、适应现代农机产业发展的农机附加险、商业险,满足农机户小众化、多元化、新型化的保险诉求。鼓励承保机构加大在农机保险领域的投入,推动农机保险业务的创新发展。继续落实好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农机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我省相关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

感谢您对农机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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