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财政联合人社部门通过网络调查、现场调研、座谈会商等形式,对修订完善富民创业贷款政策进行了充分的事前绩效评估论证,以“降门槛、提额度、减成本、优服务”等系列组合拳,进一步贴合创业需求,畅通创业融资渠道,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是优化贷款人申请条件,降低贷款人申请门槛。新政明确,富民创业贷款面向全区城乡创业者,重点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十类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万元以内免抵质押担保贷款,对带动就业超10人且还款记录良好的个人创业者,开放第三次贷款申请通道。
二是提高富民创业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最高上限。将个人贷款上限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优质项目最高可申请50万元;合伙企业人均额度提升至20万元,合计上限增至80万元。同步将新发放贷款利率上限由LPR+90BP降至LPR+50BP,切实减轻创业者融资成本。
三是优化贴息拨付手续,提高服务水平。简化流程,取消贷款人申请贴息资金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细化银行考核激励机制,对贷款及回款成效突出的合作机构给予适当奖励,促进优质服务。
下一步,区财政将加强富民创业贷款全过程绩效跟踪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精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