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巩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果,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灌南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2024-2026)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重点:一、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定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二、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四、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同时对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认真核实疑点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财政部门将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深度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精准筛选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